引言
进入IT世纪,信息化的浪潮正在快速地向广度和深度推进,不论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事业单位,都把信息化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纷纷提出了建设数字政府、数字城市和数字化企业的目标,加大了信息化的投资,提高了对信息化工程的重视度。但随着几年来信息化工程的不断实施,信息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如规划制定不科学,项目管理不严格, 系统效益不明显,使相当一部分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部分项目失败或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在这样的状况下,信息化工程的咨询与监理逐渐引起了有关各方的关注,各种信息化工程的咨询与监理公司或机构也逐渐建立,然而咨询与监理这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使得一些组织或个人难以区分,另外由于咨询方、监理方、建设方和实施方具有多种不同的组织模式,也使得一些组织或个人难以分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与职责,从而也难以选择一种合适的咨询与监理模式,因此有必要把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的模式做一个研究。
信息化工程咨询与监理概念
信息化工程主要指信息系统工程,包括信息网络系统,即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即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即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咨询是指基于专业知识提供信息和建议,具体是解决一个组织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监理是指有关执行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并采取组织、协调、疏导等方式,使这些行为符合准则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预期的行为目的。
信息化工程咨询是针对信息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信息、建议及解决方案。信息化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对信息化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协调,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经济性,最终更好地实现项目投资的目的。
信息化工程咨询与监理的关系
信息化工程咨询内容与监理内容之间关系
信息化工程咨询分为两种:一是不参与项目实施的咨询,其工作内容重点在项目前期的信息化理念培训、信息化工程需求分析和提出业务流程重组方案、项目规划等,并没有实际参与整个信息化工程,也不为信息化工程实施进度和应用效果负责。另一种是作为项目实施方的咨询,其工作内容主要负责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应用,包含了信息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研、需求分析、制订实施计划、安装培训和维护等,需要第三方的监督与控制。而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内容覆盖了信息化工程项目从产生需求、立项、实施、验收到维护的全过程,对整个信息化工程过程及各环节起到科学、有效的规划、控制、监督和保障作用。
信息化工程咨询目标与监理目标之间的关系
信息化工程咨询的目标重点在于为组织的信息化工程提供咨询,若作为实施方主要目标就是信息化工程在组织中的实施,较少涉及信息化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和效果控制。而信息化工程监理是国际上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一种通行惯例,尽管信息化工程监理不同于其他工程项目,但是信息化工程监理的目标重点仍然在于监督、控制和保障组织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信息化工程咨询对象与监理对象之间的关系
信息化工程咨询的对象, 不管是参与或不参与实施,其对象均是建设方的组织。而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对象是实施方及建设方的组织,因为其目标是对整个项目过程的质量、进度、效果等进行控制、监督和保障,期间涉及对实施方和建设方组织双方存在问题的监督、控制,并协调和督促各方按计划保质量地完成整改以保障整个项目的成功。
信息化工程咨询机构人员与监理机构人员之间的关系
信息化工程咨询机构,可以是专业的咨询公司,也可以是科研院所、高校的研究机构和IT公司,另外也可以是一些政府部门或专家顾问个人提供咨询。其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沟通能力,一般一个咨询机构需要有一个专家库,一旦有了咨询任务,可以请相应领域的专家协同工作。而信息化工程监理机构应是一个具有监理资质的机构,其人员同样需具有较高的素质,但还需具有信息化工程监理的资质,同样需要一个具有监理资质的专家库,还需具有一个技术协作网络,以便进行各种技术检测。当然咨询机构如果具有监理资质可以担任监理方,这样比独立的咨询方更有利于开展工作,更具有连续性,但要保证监理的第三方地位,即不参与实施。反过来,只要监理机构具有咨询的资质,监理机构也可担任咨询方。
综上所述,咨询和监理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咨询机构与监理机构可以合二为一,也可以是各自独立的一方,但监理一般是第三方,而咨询可以是实施方。
信息化工程咨询的模式
信息化工程咨询的模式如果按是否订立合同来分,有非正式的咨询与正式的咨询。所谓非正式的咨询主要指政府和企业在信息化过程中通过非正式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公司和机构或个人了解、咨询有关信息化工程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一般无咨询合同、也不支付费用或支付少量咨询费用,当然这些部门、公司和机构或个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正式的咨询是指通过正式的渠道,向咨询公司、科研机构或公司进行咨询,订有咨询合同并按咨询市场标准进行付费。
非正式咨询的模式
非正式咨询往往表现为专家顾问模式、上级部门模式和第三方公司或机构模式。
专家顾问模式是开展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向有关信息化专家顾问咨询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方式。目前许多政府部门与企业会有一个专家顾问智囊团,在从事某项工作时可向智囊团专家进行咨询,这个智囊团大多与政府和企业建立的是一种非正式的、松散的关系,也有的被政府或企业聘为所谓“常年顾问”,适当支付费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方便、灵活、节约资金,但其缺点是这些专家顾问对信息化工程不一定是专家,另外他们也不会来负什么责任。上级部门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信息化工程受到其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式咨询,这种咨询一般不收费,有时有第三方的作用,但有时介于实施方与第三方之间。这种模式在现实中存在较多,特别在政府部门,因为许多系统为上级指定系统,它们的实施理所当然受到上级部门的指导。对于企业而言,虽然目前政企分离,企业有较多的自主权,但由于受行业或业务的限制,有时也不得不采用上级行业或业务管理部门指定的系统,这当然要向上级部门咨询,另外,即使不使用指定系统,企业在进行信息化工程时,也经常向行业或业务上级管理部门咨询,以求得同行的经验与教训,以及系统的一致性。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比较可靠,能吸收先行单位的经验与教训,实施比较容易成功,缺点是受行业或业务部门的限制,在系统功能方面会有局限性,会犯一些共性的隐蔽的错误。第三方公司或机构模式是指政府或企业在进行信息化工程的过程中,通过非正式的渠道向第三方公司或机构进行咨询,得到第三方公司或机构的指导。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节约资金,但由于是非正式的咨询,第三方公司或机构不会对所做咨询负责,有时出于竞争的目的,还会进行误导。
正式咨询的模式
正式的咨询从咨询机构来讲,一般为咨询公司、科研机构或IT公司,但按咨询方所做工作内容可分为独立模式、咨询兼实施模式、咨询兼监理模式。
独立模式是指咨询方其工作内容就是咨询,它是建设方、实施方及监理方以外的独立方,它应该起到一个监理的作用,可以是某一阶段的咨询,或全过程的咨询。应该说这种模式效益较低,因为在有了监理方以后,这种咨询方实际已无存在的必要,这种咨询方往往是在项目前期引进的,但又无监理资质。
咨询兼实施模式, 是指咨询方工作内容不尽是咨询,还包括实施。现实中这种模式比较多, 咨询方多为IT公司,也包括一些咨询公司和科研机构,它们在项目前期给与咨询服务,继后进行实施服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咨询方通过前期的咨询,对客户需求和业务比较了解,为后来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缺点是咨询方会引导客户购买本公司或与本公司有关系的产品,从而达到其获利的目的,这有失公正,有时还会导致所购产品并不适合于建设方的业务,最终使得项目的失败。
咨询兼监理模式,是指咨询方工作内容不尽进行咨询,还进行监理,但不参与实施。前提条件是咨询方具有监理资质,这就是第三方咨询监理,应该是我们目前在推广的一种咨询监理模式,其优点是能够做到公平、公正,能够引导建设方和实施方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任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的模式
信息化工程的监理按照要求,应是一种正式签订合同的、监理方独立于建设方和实施方以外第三方的方式,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目前也存在监理方与建设方混合监理的模式,当然还有极大部分的信息化工程根本还没有引入监理,或者说还处于一种无意识的自主监控,甚至于无监控任由实施方操作的状况。从现阶段来看,信息化工程的监理模式按监理的内容和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以建设方为主的混合式监理、以监理方为主的混合式监理和监理方全程独立监理。
以建设方为主的混合式监理
这种监理模式以建设方为主,建设方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进度的一种通行惯例,尽管信息化工程监理不同于其他工程项目,但是信息化工程监理的目标重点仍然在于监督、控制和保障组织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以建设方为主的混合式监理
这种监理模式以建设方为主,建设方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对信息化工程有一定的经验,只是在一些关键点上需有监理方把关。这种方式费用较少,监理方的责任较轻,但建设方必须有一些专业人士存在,当然这些人士也可外聘,但作为建设方人员参加项目。
以监理方为主的混合式监理
这种监理模式以监理方为主,建设方有一定技术力量,可以参与监理,但大部分的过程,一些关键性工作,都需有监理方人员进行监理。这种方式费用较高,监理方的责任较大,建设方主要是负责一些次要的监理工作。
监理方全程独立监理
监理方全程独立监理是一种复杂的监理方式,不但要求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点进行审查,还要派相应人员全程跟踪、收集信息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不断评估实施方的开发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费用最高,监理方的责任也最大,适合那些对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不太了解、技术力量薄弱的建设方采用。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应是发展的方向,因为它符合监理需有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的要求。
最近有报道我国信息化工程监理开始引用“菲迪克”管理模式。菲迪克(FIDIC)管理模式是国际咨询工程师协缩写,是集工业发达国家土木建筑业上百年的经验,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个合同条件。其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对实施方、对建设方和监理方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因此,FIDIC( 模式有利于保护项目各方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益。当然要真正普及应用FIDIC( 模式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结语
本文对信息化工程的咨询与监理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各自的模式进行了探讨,以利参与信息化工程的各方,明确自己地位、责任与义务,选择一种合适的模式实施咨询与监理。信息化工程的咨询与监理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共同去宣传推动,其咨询与监理的模式、内容和方法也有待我们去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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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信息化工程咨询与监理的关系及其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