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2002年,我国开始推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几年来,随着监理制度、规范的逐步完善,以及监理企业的发展,对促进信息化建设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目前,我国已有191家企业获得了临时资质。其中部临时资质企业50家,地方临时资质企业141家,覆盖了31个省市。监理行业得到了很大发展,逐步得到了业界的肯定,为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提高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成本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005年,《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一部分总则》(GB/T19668.1—2005)发布实施,为国内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部门、企业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监理依据。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与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一个新生行业,在近年的发展中也表现出了一些问题。现总结如下:
2.1 在行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产业政策不明确,制约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市场各方面的发展
在有关监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除信息产业部的570号文件外,天津、广东、河南、杭州等省市也都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地方法规。但是,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由于监管力度不够,这些法律法规均未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例如某些按法律法规要求应该实施监理的信息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却并未有信息工程监理介入。
2.2 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是影响信息工程监理业务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暂时还没有国家权威部门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取费做出明确的规定,大多数情况下的取费标准是借鉴建筑工程,取费方法较为简单。与建筑工程相比,信息系统工程具有知识更密集、技术更新快等特点,它要求监理工程师具有更高的素质,因此监理企业必须有一定的薪酬水平保证,才能留住高素质的人才,才能保证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其次,当前根据信息工程项目的类型分类取费方式还未成熟的现状,也不利于监理业务的有效与成功开展。例如对于通用布缆系统工程和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监理应该较容易些,而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化工程安全的监理则要复杂。同时,其失败的风险更高。如果将它们的取费费率定为同样的水平,则显然是不合理的。这将不利于监理单位派出高素质的人才来为工程的成功实施提供保证,最后必将造成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的不信任,不利于监理产业的良性发展。
2.3 监理企业的业务扩展较慢、盈利方式单一
就目前信息工程监理的实践来看,当前企业开展的监理业务较单一,盈利模式的可持续性也不足,由此企业的发展速度受到很大限制。例如大部分监理企业只针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理服务,企业的生存还可以维持,但业务的跨越式发展比较困难。这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在市场方面。虽然电子政务和一些企业信息化项目开始认同监理管理方式,但不少金融领域如银行、证券投资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所能发挥的显著作用,很少采用监理,即使采用监理也不是专业的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市场拓展能力不强。
二是除了少数部属资质的大型监理企业融合内部资源积极开展项目前期的咨询业务之外,大部分的监理企业还只是停留在简单的程序性层面,监理内容仅重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和协调,对于监理企业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更加深入地为建设合同双方服务的特点却未能发挥。
此外,由于信息工程监理是高新技术的服务行业,作为监理企业主要核心价值的创造人员,企业中的各级监理师不仅应该具有监理从业人员应有的“三控两管一协调”能力,还应该具有某一方面甚至各方面深厚的专业知识,从而能够在监理过程中,做到服务于各方同时又协调各方。但当前很多监理企业的人才结构并不能完全适应监理项目实施的需要。这一点应引起相关方面的注意。
2.4 各地区监理发展不平衡
采用专业的监理企业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较为常见,但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监理企业几乎还是空白。有很多信息化建设的业主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理念尚未接受,不同地区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理念的认知程度以及企业的发展状况相差较大。
3 推进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作为一个刚刚起步的行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的引导和监理企业的大力配合和积极推进。所以,为了提高我国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建设效益,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理企业都应该为行业的成熟和深入发展而努力。作者提出如下建议供探讨。
3.1 从政府监管角度,应该从以下内容着力推进
3.1.1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特别是上位法的研究和制定。通过产业政策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加以导向。加强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例如根据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制定监理取费的标准、制定细化的可操作的招投标管理规范等。此外,各级主管部门还应对执行规范的机构,例如各级电子政务办公室、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各级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机构等,加强管理与指导,保证各类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
3.1.2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当前监理行业的现状,我国当前有关监理制度法规会越来越完善。此时,政府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严格监理从业标准,把好监理市场准入关。对监理过程中有违反监理规范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个人,应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如警告、降低其资质、取消其从业资格等,以净化行业风气,达到行业发展前期的培育健康有序的竞争市场的目的。
此外,政府还应借助各种法规、强制标准或产业政策,引导行业各有关方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对项目的监理质量的管理,以质取胜,以实现培养几个大型龙头监理企业的目标,带动行业良性快速发展。
3.1.3促进监理管理多元化
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充分发挥监理业各相关方的作用,使得行业能够和谐发展。例如可以组织业界内的企业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形成行业的自律组织,便可起到政府所缺乏的行业管理作用,避免其他中介服务行业曾出现过的多种问题。
3.2 对于监理企业来说,则应结合当前的行业现状与自身发展的问题,利用当前发展过程中的机遇,着力改进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3.2.1 改进服务内容
监理企业应该借鉴lT审计的内容在监理内容中增加风险管理,将常规监理内容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改进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增加例如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变更管理、评价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内容。
3.2.2 改进服务水平
监理企业应加强对所服务行业的了解,最终的目的则是将监理从程序性监理层次提高到实质性监理层次。为此,监理企业应该实现信息技术和行业知识的多方面的了解,从而实现对监理内容的深层次实现,使用户真正觉得监理消费物有所值,从而提升监理行业的形象和提高服务水平。
3.2.3 改进服务质量
信息工程监理是随着信息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则具有“两新四高”的显著特点:新服务领域、新服务模式、高文化品位和高技术含量、高增值服务、高素质和高智力的人力资源结构、高精神享受的消费服务质量。所以,监理企业除了坚持“诚信、守法、公平、公正、独立”原则之外,还应依从以上服务业的特点来改进企业的服务质量,将监理工作改造成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优质服务行业。
3.3 同时,为解决当前发展中面临的上述问题,建议监理企业还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3.3.1 提高人员素质
在信息工程监理中,成功的关键因素有许多。其中,又以人员因素为主——也就是监理工程师的各种能力在监理过程中的体现¨。。在信息工程的监理过程中,各级监理人员——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以及专家组等的综合素质会对监理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监理企业的成功应该首先是提高各种监理人员的素质,从技术人员到市场人员,从现场监理工程师到专家组成员等。
其中,特别应该提到的项目经理的个人素养。因为这个角色在整个项目运行期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要求其不仅应该有专业知识、判断与决策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等监理专业的素质,还应该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与职业道德。
总之,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会使监理企业走上一个良性的发展轨迹,进而促进整个企业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发展的不断进步。
3.3.2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从事信息工程监理的企业在人员组织、业务发展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共性与相互可模仿性。由于信息监理本身的特点,企业的发展又极易走入不重咨询重形式监理的不良发展轨迹。所以,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应从长久发展目标出发,大力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3.3 提高创新能力
管理学中认为,创新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原因。在当前大部分监理企业还只是停留在形式监理的层次时,监理企业更应该重视创新能力的建设。例如可以就监理内容、监理取费、监理介入方式和监理业务方向等进行各种各样的创新。特别是在不断加强创新行为的研究后,监理企业是完全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更加深入地为信息化建设各方服务的。
4 总结
本文首先对信息工程监理行业当前的现状做了描述,并就一些问题做了深层原因的分析。结合监理实践与信息工程监理的特点,从政府行业管理与监理企业两个方面,就如何推进监理行业良性发展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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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发展现状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