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随后逐步扩展到水路、桥梁和土木建筑工程,最近几年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内开始试行。随着我国信息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客观上对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拟简要介绍近几年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情况。
1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
为了保障T程建设顺利地进行,达到预期的最大效益目标,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中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体讲,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应有四方面的依据,从这些依据中,也可以看到我国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历程。
1.1 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法规、规定
1995年,原电子T业部就出台了《电子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该规定确定了我国电子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基本框架,对电子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基本原则、部门职责、业务内容、业务实施、监理收费、违章处罚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02年11月,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规定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必须有第三方的监理,并明确从2002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从制度上拉开了我国信息工程监理迈向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序幕。2003年3月,信息产业部又相继出台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对从事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了资质要求,“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师”作为一种职业正式产生。除了上面的与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最密切的法律法规外,近两年来,国家信息产业部还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03年4月初,信息产业部资质办发布了《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7月初,发布“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和审批程序》的通知”。10月,发布“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4年5月初,信息产业部资质办又发布了“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6月,发布《关于在过渡期承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放宽投资规模限制的通知》。2005年1月,信息产业部资质办发布了《关于当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和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3月,发布《关于开展2005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的通知》及《关于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可视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1.2 国家相关标准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组织制定的《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经信息产业部批准为国家电子行业标准,将于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共分为7个部分,包括ERP、PDM、CRM、SCM、CPC、OA及企业信息化监理,继ERP标准之后,其他标准将陆续出台。
2005年2月,国家发布了《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并从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包括:“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软件工程监理规范”、“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等等。
1.3 地方的政策法规、标准
在国家的政策法规出台以前,北京、深圳等地已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当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发展。1999年6月,深圳市政府在国内率先出台了包括实施信息工程监理条款在内的《深圳市信息工程管理办法》,并要求对首届我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信息网络工程实施监理。2000年7月,深圳市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了《深圳市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立项、招投标、监理、质量监督,验收”。2002年5月31日,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发布《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明确规定2002年8月1日开始,北京地区信息系统工程强制实行监理。2003年8月1日,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正式开始执行《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认证做了明确的规定。除此以外,河南、杭州等省市也发布了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相应法律法规。
1.4 业主与开发方签订的合同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该从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开始与其同步进行,并以合同为依据开展各阶段工作。
1.5 国际上的相关标准
国际上非常重视信息化技术标准的工作。著名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ECMA)和众多的国际技术论坛纷纷研制了大量的信息技术标准。因此,我们在进行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时,既要严格执行国内的标准,又要认真参照国际标准。
2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框架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从1995年开始酝酿,至今已经走过10个年头,目前体制框架基本形成,概括为“一个体系、两个层次”。与以往无序的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相比,只有形成监理体制框架,规范化进程才有所保证,否则管理和协调工作都无从下手。
2.1 一个体系
一个体系是指政府在组织机构和手段上加强及完善对信息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与控制的同时,实行社会监理的开放体制。监理工作自成一体,既不受委托方的随意指挥,也不受开发方的干扰。
2.2 两个层次
两个层次是指宏观层次的政府建设监理和微观层次的社会建设监理。政府建设监理是由政府机构制定监理法规,对信息工程行使强制性的监督管理权力。并定期对下属的社会建设监理单位考核、审批、监督、调理,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审批、监督,从概念中就可以看出。政府建设监理具有强制性、执法性、全面性、宏观性等特性,其内容主要包括了制定有关监理法规和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社会建设监理是指由独立的、专业的社会监理单位。受信息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或投资者)的委托,对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的一种专业化管理,其性质主要表现为: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和独立性。社会建设监理既是全过程监理又是全范围监理。
3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现状
3.1 专业体系初步建立
国内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发展刚刚几年的时间,还没建立起成熟完善的专业体系与之相配套。但是基本的专业框架体系已经形成,可大致分成两个层次、三个台阶。两个层次可归结为“职业教育”和“学科或学历教育”。
在职业教育方面,2002年北京市率先在全国组织了三批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认证工作;2003年由北方交通大学主办了教育部批准的全国第一个“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高级研讨班”;2004年6月信息产业部在全国指定三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组织培训机构”,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工作即将在全国展开。
在学历教育上,2003年10月北京联合大学的八个本科生班开设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与此同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设立了我国第一个“信息工程监理专业”,2004年6月北方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在全国第一个设立“信息m程监理工程硕士专业”。至此我国在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了三个台阶:职业培训认证、本科生教育、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中,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将有一定规模的发展。
3.2 学术界的研究
对于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学科而言,有三类相关群体共同创造了其学科的形成历史,它们是政府、工程界、学术界。在此过程中,它们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政府的参与为监理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工程界的实践活动为本学科的发展积累了最为原始的经验;而学术界的参与使得工程界的经验得到了提炼与理论升华,提出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其中葛乃康老师的《信息工程建设监理》(2002年)、姚世全司长与葛乃康老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2003年)、宋振晖、邓超老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体系》(2004年)、谭伟贤老师的《信息工程监理:设计·施工·验收》(2003年),这些著作的出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领域内相关人员的活动,为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学科的形成做出了基础性的工作。尤其是刚刚过去的2005年,学术界的研究达到了又一个高峰,这一年出版了大量的理论著作,主要有:柳纯录老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教程》、符长青老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郎庆斌老师的《信息监理——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骆洪德老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手册》、叶明芷老师的《IT工程监理实务》、张友生等老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辅导教程》等等。
3.3 行业发展状况
①由于监理体系框架与技术规范尚不成熟,行业中普遍存在着“鱼龙混杂”,“无序竞争”的局面,信息产业部在1999年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同时列为工作重点。但是直到2004年6月,信息产业部才正式授予八家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即便是加上颁发的地方资质,总共也不过70家。②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认证制度有待改善和加强,监理质量的优劣与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息息相关,监理工程师不但需要有相当的信息化方面的经验,在实施一个大型项目的时候,监理工程师的分配也应当合理。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许多监理过程就像一个包工头在工地上走两圈,做个监工,回头再写份监工报告上交算是万事大吉。客观来说,国内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4 与国际闻的差距
改革开放的国策使信息工程承包市场成为国际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然而我国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与国外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缺乏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监理业务不能正常运转;监理师总体水平低,不熟悉国际惯例.缺乏语言交流沟通能力和现代化技术与管理方法;监理任务完成水平低,当前的监理普遍处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上;监理费率偏低。监理人员酬金少;社会对监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业界应认清形势、解决问题、缩短差距。
3.5 发展前景及空间
近两年以来,信息工程建设势头越来越猛,几百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数量仅北京就非常多,像北京市海淀区电子政务网工程为5 000万元,北京市电子政务“网上审批”试点工程为3 500万元。据悉,信息产业部在2000年根据下属企业的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批准了北京市太极肯思捷计算机系统工程设计所、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三研究所、中华通信系统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电子十四研究所、信息产业部第七研究所等5家企业获得电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且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电子工程监理业务。如太极肯思捷计算机系统工程设计所在2001年北京市海淀区的电子政务项目中,承担了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还承担了三峡工程的监理工作,参加了项目的准备、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此外,企业信息化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一些大型企业信息化项目也需要监理。因此,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总之,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从监理概念的界定到监理目标的建立,从监理标准的制定到监理法规的出台,从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到监理人员的培养,目前的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正在由“自发”到“自觉”,从“试点”到“推广”而一步步走向成熟、走向市场。
转载请注明出处:拓步ERP资讯网http://www.toberp.com/
本文标题:浅析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