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总体安排发表谈话,与去年被称为跨境电商“拦路虎”的“4.8新政”相比,此番商务部表态涉及三大要点:一是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不再受制于一般贸易监管;二是试点城市从10个扩大到15个;三是进一步强调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据了解,新政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持续有效。这会给跨境电商带来怎样的影响?
跨境电商政策存空白
近年来,伴随全球经济和中国外贸的持续低迷,跨境电商发展迅猛。艾媒咨询发布的《2016-2017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规模达6.3万亿元,是2013年的2倍多,“海淘”用户规模达到4100万人次,海淘消费呈普及化,不少人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进口化妆品、母婴产品等。另有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第4季度,中国跨境进口零售电商市场规模为957.1亿元,环比上涨37.7%。
交易规模
“无非是线上线下渠道之分。”谈到跨境电商这个话题,有着多年进口化妆品运营经验的黄振说,通过线下做进口化妆品业务,几乎都是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完成的,而跨境电商平台是以线上交易为主,但二者同属跨境贸易范畴,实质上都需要严格按照符合国家关于检验检疫、税收、海关等相关政策规定去操作。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经常被指责游走于政策的灰色地带,这跟其运作模式有关。据了解,跨境电商主要分为B2B和B2C两种贸易模式。B2B模式下,如阿里巴巴、敦煌网等电商平台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被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通常是代购商或个人行为,例如海外代购,物流方面则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大多没有纳入海关登记。还有一种洋码头这样的平台,是C2C和M2C两种模式并行操作。
不过,中国关于跨境电商的监管机制更多是针对B2B模式的,对其它模式的跨境电商一直未有明确监管意见。
新监管模式有何利好?
针对商务部此次表态的内容,最值得关注的当属“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黄振认为,这意味着国家从检验检疫环节为跨境电商开了一道口子,将缩短化妆品、母婴产品等跨境商品的通关流程,节约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成本。
据了解,如果跨境电商平台进口的消费品按一般贸易货物征税,就必须以货物标准来审核、查验、抽样、检测、评定,这可能面临着不同国家产品生产和检验标准不同的问题,产生额外的行政成本。且一般贸易要求货物得提供通关单,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监总局注册备案,这对于产品更新速度快的化妆品来说,简直是致命打击。
因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受制于一般贸易进行监管,将是一大利好。
另外,商务部此次表态将跨境电商政策试点城市增加到15个,标志着可供选择的保税区越来越多,会有更多经营跨境电商平台的企业通过保税仓备货,减少中间环节,这将对线下进口品店产生深远影响。
政策仍充满不确定性
虽然新的监管模式释放了诸多利好,但并不意味着跨境电商真的迎来了春天。
诚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跨境电商的发展得益于政策的红利,最大的难点也在于政策的不确定性。本次关于跨境电商的态度,商务部使用的表述是“暂按个人物品监管”,一方面是商务部暗示了政策松绑,但另一方面又为跨境电商的政策调整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此外,本次商务部的表态并未涉及任何有关保税直邮相关监管政策的调整,这或许意味着将继续延续去年的“4.8新政”。
按照“4.8新政”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如此一来,跨境电商仍将面临着税负成本增长带来的冲击和压力。关于此前的跨境电商税改,2016年3月26日青眼微信号《跨境电商变天,低价化妆品影响最大》一文曾做过深度解读。
据了解,目前跨境电商无论是平台还是仓库,基本上都是设置在保税区,如杭州保税区的天猫国际和网易考拉、郑州保税区的聚美优品、宁波保税区的蜜芽。
黄振称,这些“保税区”相当于海外商品的暂存处,主要为取得税收优惠,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跨境电商。他认为,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融合是未来趋势,不排除政策允许跨境电商平台做保税区外线下进口品经营和设立仓储的可能性,这将会让线下实体进口品店面临重大威胁。不过,出于贸易公平原则,政策层面不会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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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B2B跨境电商新政,利好背后存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