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在许多领域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但也正在成为传播社会文化、实现国家利益的新型战略工具,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创造了新环境、提供了新机遇。
网络空间:建设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的环境架构
不同于物理空间,网络空间的出现,意味着人类社会中的信息传递和交流模式实现了虚拟与真实的交叠、地区与全球的交叠、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交叠。由此,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获得了新的环境架构。
首先,网络空间中多元化价值观的结构性并存,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不同思想碰撞中的完善和发展。
从表现形态看,网络世界呈现出多种价值观结构性并存的特点。一方面,以网络批判现实主义和网络民族主义为代表的网络民粹主义,不断侵蚀现实社会主流价值观;以网络消费主义为核心的“灰色文化”,不断消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作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新一轮网络文化侵略”,不断挑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竞争力。诸种现象和思潮,以庸俗化、非主流化为标志,并因网络表达的匿名性而日益扩散,逐渐在网民的普遍参与下不断扩展,加剧了网络世界中的思想碰撞。另一方面,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在形成和完善。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理论成果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论,也是在互联网境遇下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作用的指南。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在关注网络新问题、新变化,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搭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联动传播平台,建立网络传播志愿者队伍,更为积极主动地开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领社会思潮等工作,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影响力的新空间。
其次,网络群体结构年轻化趋势催生3G一代,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新生力量。
近年来,我国网民数量持续攀升。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已达到4.85亿人,位居全球第一。庞大的网民群体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结构性分布特点:手机网民占网民总数的比例逐年上升,手机网民数已占总体网民的65.5%。同时,我国网民触网低龄化趋势在加强,青少年正在成为手机网民的主体。青少年手机拥有率为46.6%,使用手机上网率达到39.5%。这一新特点表明,作为继“电视一代”、“电脑一代”之后的“3G一代”,正在成为网络世界的活动主体。青少年是全球化浪潮中新知识、新技术的使用者和创造者,也是新经济、新科技的推动者,更是新观念、新文化的践行者。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理所当然要重视和发挥青少年的积极作用。在网络空间要关注青少年,关爱青少年,倾听青少年心声,鼓励青少年成长,使青少年成为网络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者、实行者与推广者。
再次,网络舆情的勃兴,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导向功能提供了新的政治生态。
多元价值观的结构性并存,新媒体用户人数的持续增加,带来了我国网络舆情丰富多姿的新现象。曾经静默且彼此隔阂的公众声音,开始在网络空间中汇集和展示,随处可见的网络舆论,成为社会赖以生成的主要信息源和社会变革的推动力。一个重要的例证就是,中国近年来发生的210起重大舆论事件中,网络舆论在近七成(67%)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正面作用。同时,网络舆情的无序扩散,导致众多群体极化现象滋生蔓延,暴露出“蒙面状态”下网民政治参与的盲从性与极端性,凸显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舆论导向作用的必要性。相应地,网络问政兴起,通过网络问需来进行科学决策,通过网络空间来推进工作实施,通过网络问效来检验成果,通过在线运行来优化社会管理,大大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动员力、凝聚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网络新媒体:传播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的技术载体
作为一种包含特定思想、偏好、态度、议程和意识形态偏向的社会建构物,网络新媒体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裂变式的信息传播效应。一个较受关注的事件发生后,一般2小时左右网上出现文字或视频,6小时左右可能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左右网上跟帖达到高潮。二是网上社群的指数式增长。据统计,截至2011年4月底,新浪微博注册用户数已超过1.4亿。到今年年底,可能突破2亿人。网络新媒体正在成为反映民意、影响政府议程和决策的新工具。三是突破时空限制的交往方式。网络新媒体突破了,传统媒体在时间、地域和内容上的局限,具有实时而快速的传播效果,互动而直接的交往方式,推动着全民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新媒体从显性和隐性的途径展开网络政治传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输的信息化。
从显性途径看,网络新媒体实现了技术、产业与文化的协同并进。作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集成,网络新媒体集数据、文本、声音和多种图像为一体,实现了信息生产的数码化和社会化,落实了人们的表达权和反论权,为政治主体不断扩大政治力量、拥有更大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行为能力提供了新工具。如强国论坛创办于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的第二天,原名“抗议北约暴行BBS论坛”,40天后更改为现名。这是在把握网民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情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发挥精神的引导力量、激发民众政治参与热情、实现政治认同的结果。其中,网民的政治诉求、经济利益要求、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等因素,依托相似的精神境遇,在虚拟公共空间中实现了群体对信息的选择性输入、判断和吸收,最终推动了积极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社会时尚相结合的新兴战略产业,网络文化产业为运用最先进的生产力传播文化思想提供了新型产业形态。2009年7月22日,我国国务院通过了纹化产业振规划》,提出推进文化产业的九大重点,其目的在于借助于网络影视、无线音乐产业、动漫产业、网络游戏产业,提高网络文化原刨力,打造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品牌,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网络文化品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互联网上的文化认同,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价值导向作用。
从隐性途径看,网络新媒体借助网络议程设置推动了话语系统构建。隐性途径的着力点在于,借助新媒体等信息媒介,通过运用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规定和传播蕴含主流价值观念和文化取向的话语框架,影响受众看待政治事件、社会文化现象以及其他文明的方式,发挥文化软实力的渗透力。其最大特点是:在时间上,不求一时效果,注重长时间的渗透;在形式上,不求速战速决,注重潜移默化;在方法上,采用柔性的碎片式渗透,取代传统社会中的强力灌输。就此而言,当今世界正在离开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进入信息强权时代。
事实上,正是为了争夺虚拟空问的文化主导权,维持文化软霸权,2011年初,运行约70年的美国之音(VOA)、英国广播电台(BBC)陆续宣布将全面停止相应的中文广播。他们的停播,并不是要停止思想渗透和舆论影响,而是移师互联网拓展网站和微博业务,想进行更广更深的渗透和影响。他们做出这一调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到2010年底,全球互联网网民已经突破20亿人、手机用户超过50亿部。中国手机网民中使用微博的比例也从2010年底的15.5%上升至34.0%。中国已成为全球新媒体用户第一大国,中文也已成为互联网第二大语种。正是看到这一点,传统西方媒体进行战略转向,试图突破广播的局限,以适应网络受众的消费习惯。
对此,一方面,我们必须积极应对挑战,加强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与标准的制定,争夺网络话语权与主动权,以免落入发达国家的“互联网游戏规则”陷阱。另一方面,我们应积极主动参与网络评论,主动设置网络议程,用社会主流价值观念来分析、引导网络舆论,建立适宜的政治形象或符号,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认同。
当今中国,网络新媒体正在成为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民意的新手段。运用这一技术载体,关注网民呼声,了解大众心声,创新文化生产模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深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办法。
网络文化: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践行的价值导向
互联网诞生伊始,就凝集了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国家意志和公众对待技术的态度。在技术的“意义生成”和“社会实践”过程中,互联网展开了文化消费活动,显现文化隐喻,形成了三大文化特征:
第一,共享。“共”,既包含有多层次、多向度的联系,又体现了“共同”情结下与自然、社会、他人共生共存的关系。“享”,则体现了互联网正在成为共同圈中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第二,互动。通过实现电脑、电视、录像、录音、电话、远距离传输、超文本链接的一体化,互联网拥有了整合信息、控制信息流动的技术能力。借助这一力量,薪媒体改变了用“权威的声音”统摄“民间话语”的单向传播方向,加强了交往主体间的平等交流、对话、求同、合作,进而推动公众共识的形成。第三,吸引力。互联网以其传播内容的“微型化”、传播形式的“碎片化”、传播效应的“裂变式”以及表态的“个体性”,弱化了手势、表情、音律及语境在人类交往中的作用和意义,成为一种自给自足、强符号性的新型社会交往媒介,实现了对社会意义的微观操作。
因此,网络文化是在虚拟世界里整合技术精英文化、黑客文化、虚拟通讯文化和企业家文化等文化资源形成的精神成果。其核心是,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合作和互动,实现联络、联盟、联合、联接,达到虚拟世界中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境界。随着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互动的日益加强,网络文化成为发挥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作用的桥梁。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大途径:
其一,道德养成机制的培育。在互联网环境下,道德养成机制的培育主要依托予道德规范性原则和伦理规范的制定与贯彻。前者主要体现为自主、无害、有利、公正等原则,这些原则较多运用于生命伦理学,并取得了重要成效。后者则表现为基于规范性原则形成的网络伦理规范,如伦理守则、因特网宪章、网络礼仪、虚拟社区规则等。其作用在于,通过正面肯定和反面限制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认同,使价值主体通过对话、交流、互动,不断调适自身的价值结构,顺应社会价值规范,形成良好的网络行为。
就伦理规范正面示范作用而言,借助一组精心制作的体制规范,以规定、禁止、偏好和许可的方式予以表达,依托制度性价值而使之合法化,并通过戒律和儆戒来传达,通过赞许来加强,进而使伦理规范在不同程度上被个体内化,形成其道德良知,达到对该伦理规范的共识。从伦理规范的反面约束功能看,通过形成“道德焦虑”,来实现防范、制约、惩罚、威慑各种伦理失范行为的目的,进而在肯定社会正确价值观选择的同时,指出社会价值观所唾弃的那些观念和行为,为虚拟世界的个体行为和社群活动确立价值导向。基于伦理原则的规范,能够在网络世界确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道德主题和道德话语,形成道德共识,为人们在互联网环境下的道德选择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将网络道德内化为对真、善、美的追求,推动网络社会的道德追求。
其二,伦理治理机制的引入。道德原则与伦理规范仅是网络行为的软约束因子,其功能实现还需相关机制予以保证。伦理治理机制的引入,成为解决网络世界中“能够”与“应该”关系难题的新举措。
伦理治理,是建立在满足伦理要求和伦理规范基础上的“善治”。一般包括建立管理的框架、管理的基础设施;制定正式的法律、法规、条例、行政规定(包括实质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条例、行政规定,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配置专项经费等。目前,现实世界主要是运用四种手段来实现对网络空间的管理:“社会规范通过社区施加的声誉影响来进行约束,市场通过价格来进行约束,架构通过其施加的物理负担来进行约束,法律则通过自惩罚的威胁进行约束。”引入伦理治理机制的目的是,借助制度安排和非制度安排的持续互动,实现虚实世界的沟通和协调,使之成为网络组织力量的源泉,带来组织的自豪感和满足感,引发人们的认同感,增进人们履行制度及其规范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形成和谐的伦理关系和持久的凝聚力。
互联网技术加速发展,网络文化力量不断彰显,推动着网络空间功能日益强大、应用范同不断扩展、政治文化力量日趋增长,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空间、新技术和新机制。互联网境遇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既是现实世界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活动在网络世界的延伸,也是适应当今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举措。加强网络世界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将促进我国先进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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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互联网境遇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