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品供求信息瞬息万变的环境下,快速获取准确的产品成本信息是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是大多数企业都认同的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如何利用企业现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快速、准确产生成本数据,是当前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企业必须快速准确地核算成本
成本核算是ERP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之一,多数企业在创建会计电算化系统,选择ERP软件时,就特别重视“成本核算模块”的功能。正在建立或已经建立ERP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也把ERP系统能否快速准确的向企业管理当局提供成本核算数据,看作是检验系统成功运行的重要标志。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企业不能针对客户的需求及时进行产品成本测算,就不能做出是否接受客户特殊订单及对产品进行改型设计的决策,也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特别是对按“定单法”生产的企业而言,由于产品生产周期短,品种变化快,面对不同客户的各种特殊需求,随时都要对产品进行改进或者重新设计,这些企业只有快速、准确地进行产品成本核算,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住主动权。
二、实现“快速”成本核算的基本措施
现代企业成本管理实践证明,只有依靠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支持,才能实现快速成本核算。因此,企业在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初期,在对相关“会计核算模块”进行规划和设计时,就要把实现快速成本核算的途径、方法贯穿到设计思路中。通常情况下,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实现快速成本核算。
(一)实施“并行工程”优化成本核算流程
当前,“并行工程”技术在企业管理中已被广泛采用,对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并行工程”的企业,要结合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分析,对产品成本核算流程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以降低成本数据的产生时间。对暂时未能实行“并行工程”的企业,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产品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控制成本”意识,要组建包括产品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财务管理等各种人员在内的成本管理团队,利用企业内部网络系统把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及结果及时传送给其他人员,通过在线互通信息,使“串行工作流程”重组为“并行工作流程”。由于产品成本的最终核算结果取决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的实际数据,并且这些数据中的绝大部分(包括:需要的零部件数量、工时定额、材料消耗定额等)都是由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决定的,早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已经定型。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不断改进产品设计、优化成本核算流程等措施来加快成本核算速度。
一般情况下,ERP和PDM分别由不同的软件公司开发,由于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实施过程是分阶段进行的,并且很少有企业在实施ERP系统时同时使用PDM系统。因此,无论是先实施那个系统系统,都会遇到两个系统生成数据的集成问题。在一些已经实施ERP与PDM的企业中,虽然PDM系统生成的数据可以转入ERP系统中,但这种转换是在系统管理人员的操控下进行的,而不是“实时”转换。由于受商业利益的驱使,软件开发商之间很少有沟通,它们各自采用不同的数据库支持自己的系统运行,PDM和ERP也不例外。即便是使用了相同的数据库软件,并且企业要求系统生成的数据可以互通时,PDM或ERP软件开发商也只是想方设法使两个系统间的数据能够互相识别与交换而已。如果企业没有向软件开发商提出系统之间数据“实时”交换的要求,软件开发商不会主动实施系统之间数据的“无缝”集成,因为这需要更多的花费。从局外人来看。实现PDM与ERP两个系统之间的“无缝”集成似乎有些“理想化”。但是从技术角度来看,实现这两个系统间的“无缝”集成是完全能够办到的,这将会对PDM软件开发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提高ERP的产品成本数据管理功能
对于那些暂不实施PDM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ERP系统中“产品成本数据管理模块”的功能来实现快速成本核算目的。通常情况下,ERP的“产品成本数据管理模块”主要是用于产品成本数据方面的管理,其使用主体是数据录入及数据处理人员,而不是产品生产工艺设计人员。因此,要想提高该“模块”的功能,首先要将“模块”的使用主体转移到产品设计开发部门。同时,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的需要,增强“模块”对产品设计成本的处理功能,使其不但能够用于测算产品设计成本,还可用于满足生成设计BOM和工艺BOM数据的需要。要实现这些功能,必须得到ERP软件开发商的鼎力支持,还要就软件深层次的开发方面达成共识。
(四)自行开发快速成本核算软件
对于那些信息化起步较早的企业,它们大多已经拥有一套运行成熟的MIS系统,已经具备白行开发成本核算软件的能力。只要在开发过程中对“优化成本核算流程”和“系统之间的数据集成”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就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当然,自行开发的软件在同类软件中不一定是最先进的,其实软件的超前性不是很重要,关键是要看自行开发的软件能否满足企业成本管理的需要、能否与企业原有的成本信息管理系统相匹配。实践证明,ERP软件实施效果的好坏与企业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关系,无论多么先进的软件都必须靠操作人员的合理使用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一个信息化成本管理系统,只要能够帮助企业达到整合资源,降低成本的目的,就是一个好系统。
三、保障产品成本核算数据及时准确的对策
(一)以品种为核算对象
在成本会计实务中,成本核算的方法很多,如品种法、分类法、分批法、分步法等。按“定单”生产的企业,由于产品种类繁多、市场需求波动较大,且经常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改进或重新设计。因此,从应对市场激烈竞争的角度来看,理想的成本核算方法应该是“品种法”。这样做,可以更加准确的将成本费用归集到零部件或者具体某一工序中,为优化产品设计、计算产品毛利提供依据。
(二)优化成本核算人员的结构
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以往主要是依靠会计人员完成的。由于大多数会计人员不了解产品的设计流程,在实施成本核算时,可能会错误的选择费用分配标准,导致成本核算结果的准确度下降。因此,要完善成本核算工作人员的结构,除了精通成本核算的会计人员外,还应包括产品工艺设计人员和财务分析人员。这些人员组合在一起,既能够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熟悉产品结构的优势,又能够使会计人员专心致志、精打细算,为企业决策层快速提供准确的成本数据。
(三)冶理确定费用的分配比例
在成本核算中,间接费用分摊标准选择的是否合理也会影响成本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在手工成本核算中,从原始数据的汇总到费用分配比例的计算都是由人工进行的,由于分配标准及比例很难“实时”确定,使计算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但是,利用信息化系统的自动统计和计算功能来解决这些问题是很容易的。如,对于“直接人工费用”可以采用零部件的加工时间确定其分配率;同时,根据直接人工费用与生产工时之间存在的比例关系,可以将“燃料动力费用”准确地分摊到各产品中;由于“制造费用”的内容比较繁杂,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机器设备维修费”、“车间管理人员薪酬”等。对这些费用可以按照“产量”、“生产次数”、“工时定额”等不同的分配标准确定其分配率;此外,其它费用分配比例的确定也可以照此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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